一、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):
第七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:
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×适用税率-减免税额-抵免税额
公式中的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,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。
二、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
在实际过程中,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般有两种方法。
(一)直接计算法
应纳税所得额=收入总额-不征税收入-免税收入-各项扣除金额-弥补亏损
(二)间接计算法
应纳税所得额=会计利润总额±纳税调整项目金额
在间接计算法下,是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或减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后,即为应纳税所得额。
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包括两方面的内容:一是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予以调整的金额;二是企业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税收金额。